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天鑫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以下简称总办会议)的工作效率,规范总办会议的组织工作和议事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办公室为总办会议事务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会议的组织和管理。参会人员是公司领导或邀请职能部门负责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
第二章 会议的类型
第四条 总办会议一般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二类。定期会议一般每周召开1次,。不定期会议根据总经理的提议,适时组织召开。
第五条 总办会议主要听取公司各职能部门和项目公司关于近期工作情况和工作计划的汇报;研究、协调、部署公司各职能部门和有关项目重点工作。参加会议的各项目、部负责人,对涉及事项作说明或提出需总办会议协调、明确的事,由总办会议作出决策。
第六条 不定期总办会议的内容,主要为事关重大且急需研究解决的问题。参加单位、部门及人员由总经理确定。
第三章 会议的准备
第七条 召开总办会议的通知由办公室负责拟定,并报请总经理签发。
第八条 会议通知的内容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会议内容和议程等。
第九条 参加定期总办会议的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在会前详细阅读会议材料,作好提问、解答的准备,必要时应准备好相应的资料备问。
第十条 参加不定期总办会议的有关单位和部门,应按会议通知要求准备会议材料并提前告知公司办公室。
第十一条 公司办公室须安排人员提前半小时做好总办会议的会场布置,准备好签到册并落实人员进行会议记录。
第四章 会议的召开
第十二条 参加会议人员必须进行会议签到。
第十三条 总办会议一般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主持。董事长出席会议时,应由董事长主持。
第十四条 会议发言和研讨顺序按会议通知规定的议程进行,特殊情况可由主持人在会议开始时明确。
第十五条 定期总办会议的汇报人,应由项目或部门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人)进行汇报。重点和需要协调的工作应作详细汇报。
第十六条 定期总办会议主持人应对各项目、部门近期的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和下阶段的工作计划分别进行评价或补充,明确有关要求;组织与会人员讨论有关议题,明确有关协调、配合工作;对公司的整体工作状况进行评析,强调下阶段工作重点并明确有关工作目标和要求。
第十七条 不定期总办会议的与会人员,应根据会议通知的议事要求,作专题汇报或讨论。主持人应组织与会人员重点讨论有关议题,明确有关要求并形成决议。
第五章 会后工作的落实
第十八条 总办会议结束后,办公室负责整理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力求全面、客观、准确,经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后,呈报会议主持人审批和签发。
第十九条 总办会议签到册与会议记录本(或录音带)合并保存。记录本(或录音带)须加盖机密章,由会议记录人员负责临时保存。整本(盒)使用完后,交办公室统一归档管理。
第二十条 总办会议的与会人员和工作人员,不得泄露有关会议内容或将会议材料外借。
第二十一条 ,与会人员应根据会议纪录的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办公室负责总办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和反馈。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