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邕熙华府、邕熙华庭工程由南宁市五象新区经投局批准建设,采购人(项目业主)为南宁市天鑫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因工程需要,拟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1家零星工程施工单位,具体事宜如下:
一、合同金额
200万元(2年内有效)。
二、零星工程施工单位工作内容
小型基建、改建、修缮项目;排污管道改造;零星维修等零星工程施工。
三、计量、计价方式及依据
(一)计量: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及现场实际施工计算工程量。
(二)计价:综合单价,有定额的套定额(含土石方工程),无定额可套的,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其中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的《南宁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材料信息价均价进行计算,信息价没有的按市场价计算,新增项目的单价必须经招标人审定。结算综合单价=综合单价×中标下浮系数。
(三)计价依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修订版)》。
2、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22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21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消耗量定额》、2024年《建筑工程拆除消耗量定额》、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人工材料配合比机械台班基期价》、2016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桂建标[2016]17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及现行的有关文件计价规定及造价相配套文件。
3、根据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布的桂造价[2019] 10号《关于调整除税价计算适用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增值税调整为9%。
4、根据(桂建标【2023】7号)《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及有关费率的通知》进行人工费调整及有关费率调整。
5、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的《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相应价格信息加权平均计算;《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相应价格信息的按双方确认的市场价计算。
四、结算及支付方式
(一)结算方式:按单项工程结算,无工程预付款及进度款,工程竣工完成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完成工程量与结算综合单价结算,即:结算工程价款=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综合单价。
(二)支付方式: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进行支付。
五、采购谈判程序
(一)采购谈判内容:小型基建、改建、修缮项目;排污管道改造;零星维修等零星工程施工单位确定。
(二)采购谈判方式:竞争性谈判。投标人需进行首次报价及二次报价,每次报价均为密封报价,每次所报价格为:综合单价的下浮系数,下浮系数最高限价及最低限价范围为综合单价下浮1~15%。
(三)采购谈判流程:1、资质审查;2、符合资质投标人密封一次报价;3、公开一次报价现场确认;4、采购人与符合资质投标人谈判;5、符合资质投标人密封二次报价;6、采购人评标小组评议形成评标报告;7、评标报告按采购程序报公司审定;8、定标公示;9、签定合同。
(四)评定方式:在资质符合前提下的最低评标价法(取1家下浮系数最低的施工单位为中标人,如出现所报下浮系数相同,评标小组根据投标人声誉度、资质、业绩等综合评定)。
五、竞标者资质要求
(一)投标企业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投标企业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企业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较强的经营实力;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项目负责人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须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二)技术负责人须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三)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
(四)中标人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安全生产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一致,不得擅自变更。若未经招标人许可而擅自变更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和服务资格。
七、报名须知
(一)报名所需材料和报名方式:将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业绩、相关负责人证书复印件、法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报名登记表(以上均加盖公章),并将上述材料电子档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传至2357683121@qq.com电子邮箱(可电话联系确认)或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至公司现场报名视为报名成功。逾期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10日,截止时间11月10日下午6点。
(三)现场报名地点:南宁市双拥路22号广西医科大学453栋1楼1单元102室。
八、谈判时间
2025年11月14日上午9:30(迟到10分钟将被视为自动弃权)。
九、谈判地点
南宁市双拥路22号广西医科大学453栋1楼1单元106室。
十、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加盖公章并密封,在谈判前现场递交。谈判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经理。联系电话:0771-5658460(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南宁市天鑫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0月29日
附表1:报名登记表
附表2:报价表(一次)
附表3:报价表(二次)